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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溧阳天目湖福恬康复医院为二级康复医院的通知 | |||||||||
溧阳天目湖福恬康复医院: 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确定社会资本举办医院级别通知的通知》(苏卫办医〔2012〕96号)文件要求,我局在溧阳市卫生局初审的基础上,于2013年1月23日组织专家组对你院进行了现场验收。按照《二级康复医院》基本标准,从床位设置、房屋设施、科室设置、医疗技术、人员配备、设备管理、医院管理、依法执业、价格管理、注册资金等方面进行了现场审核验收。根据专家组现场审核验收结果,现确定你院为二级康复医院。 希望你院定级后,按照其相应的级别和技术能力开展诊疗活动。同时,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改善设施设备,强化医院管理,提高内涵质量,依法诚信执业,更好地发挥其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和作用。
常州市卫生局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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