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财政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局各处室、单位:
为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确保财政管理依据合法、统一,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有关要求,经对本局制发的财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认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4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常州市财政局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pdf(点击打开)
常州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