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延长的通知
索 引 号:467286401/2018-00009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组配分类:其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公积金〔2018〕 18 号
产生日期:2018-05-02
发布机构:市公积金中心
发布日期:2018-05-04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延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常公积金〔2018〕 18 号
关于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延长的通知

各单位:

为落实2018年4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将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的要求,以及住建部执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的具体措施,根据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八次会议决定,我市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长二年,至2020年4月30日。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