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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常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常州市审计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和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和支出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五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常州市审计局办公室,电话:0519-85682658。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4年,我局一如既往的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要求,做到基础扎实、流程规范、运行高效,为依法审计和服务常州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供了积极支撑。 (一)领导重视 政务公开是创优发展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常州审计部门社会形象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审计监督,改善服务的必要手段。我局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非常重视,局党组多次利用局务会或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我局政务公开情况的汇报,为政务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 (二)组织有力 我局由局长担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由副局长和专职委员担任副组长,由专职委员邹启堂具体分管;办公室、法制综合处、人教处和计算机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确定由办公室一名同志专职负责具体工作。 年初,在局务会上,局长专门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处室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年中,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下半年的局政务公开工作。年末,我局根据省政府《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文件和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主动公开了常州市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和常州市审计局关于市本级“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等9项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进一步提高了我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三)制度健全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常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常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和《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本单位产生的工作秘密一览表》等文件,2014年度我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受理机构设在办公室),可以供申请人查看、复印。2014年度已公开的信息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未发生泄密情况。 (四)加强业务培训和督查考核 为了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迅速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内容的操作技巧,我局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以现场审计实施系统的日常运行为契机,通过年初集中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审计人员讲解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知识,使相关工作人员实践操作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同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之一,每年组织对辖市区局进行考核。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现场检查系统平台运行等形式,对辖市区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暴露出的问题,不仅在考核中扣分,还要求定期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工作类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的信息14条,其他类的信息1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和咨询情况 201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网络申请一条,纸质申请一条,均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时限和流程给予答复。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及支出收费情况 我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费用纳入局机关的财务管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新的一年中,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报告的公告力度,进一步拓展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方便群众,切实推进常州市审计政务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
常州市审计局 2015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