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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认定工作的通知 常教德〔2023〕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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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真正形成关爱学生心灵成长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健康水平,我市将开展第二批市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已经获评全国、省、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的不重复申报)。 二、认定标准 《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标准(试行)》(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要以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工作方针,根据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加快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建设、课程建设、心理辅导室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质量和成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各地各校应严格按照标准,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推荐工作,推荐一批达到标准、工作突出且在区域内能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的学校参加市级特色学校评审。各地上报参评学校应兼顾小学、初中和高中。 3.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域创建工作情况推荐工作突出的学校,局属学校自主申报,参加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认定。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评审,命名第二批市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4.各申报学校填写《第二批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附件2)和《第二批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汇总表》(附件3),经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于8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表(一式三份)报送至市教育局德育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514989216@qq.com。联系人:葛轩,电话:85681383。 附件: 1.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标准(试行) 2.第二批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3.第二批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汇总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