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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普通高中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24〕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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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你单位《常州市教育局关于报批常州市普通高中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教计〔2024〕2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广大群众享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服务常州经济社会的发展,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普通高中改扩建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建设地点均位于学校基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54065平方米。分别为常州市金坛区第四高级中学改扩建工程二期:建筑面积1026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南区教学楼、艺术楼、南区实验楼、小食堂,保留北区教学楼、文体楼、大食堂、男生宿舍、女生宿舍。新建教学楼、教学综合楼、食堂、门卫等建筑;西夏墅高中改扩建(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19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宿舍、食堂及操作间等建筑物,新建食堂、宿舍楼、配电房、地下消防水池;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高级中学改扩建工程:建筑面积319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2栋原教学楼和3栋原宿舍楼,新建2栋5层教学楼和1栋6层宿舍楼。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及水电气等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27225.4万元,其中常州市金坛区第四市级中学改扩建工程二期5642万元,西夏墅高中改扩建(一期)工程5606.4万元,常州市武进区洛阳市级中学改扩建工程15977万元。资金来源由各辖市区财政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用地、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代码:2406-320400-04-01-876505)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