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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5〕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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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2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审计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审计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报名和考务组织工作由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8日。 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常州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资格考试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各级别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其中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高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为客观题,高级资格考试试题为主观题;各科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审计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报考审计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也可参加报名。 (三)报考审计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考审计高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现场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时间:5月9日至5月25日14:00 缴费时间:5月9日至5月25日16:00 报名网站:常州考试网 网络报名及考务咨询:86617131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提前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标准证件照电子版,并如实、谨慎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审核只审核考生照片,不审核考试资格);考生在缴费前应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缴费后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二)凡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支付完成后,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则报名不成功。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资格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地址:北直街35号。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 现场资格审核时所有考生必须携带以下规定材料: 1.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高级者还应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报名表中有业务工作证明,请务必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适用于报考中、高级资格者)。 往年已参加过本项考试的考生可持往年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可直接办理同级别考试的报考手续,无需再提供以上规定的其他材料。如准考证遗失,则须参照新考生报名要求提供规定的所有材料。 (三)考生如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报考该项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如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四)10月9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有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可于10月12日-16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北直街35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逾期作废。 六、有关政策规定 (一)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参阅苏人通〔2004〕94号)的规定实行。 (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组织工作按照原江苏省人事厅、审计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通〔2002〕152号)有关要求进行。 七、考试大纲及教材 (一)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免费下载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习指南》,均为2015年修订版。 (三)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根据《2015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大纲》新修订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审计理论研究》和《审计技术方法》。 (四)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征订工作由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负责,具体征订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陈勇峰 联系电话:(010)63508270 63508282 63508274(传真) 考生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购买教材。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41号、苏财综〔2002〕34号)和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转发国家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苏价费〔2013〕332号)精神,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收费60元;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审计局 201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