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规范常州市建筑业企业建筑市场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8-00035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住建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建〔2018〕81号
产生日期:2018-05-07
发布机构:市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8-05-08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规范全市建筑业企业建筑市场综合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
关于规范常州市建筑业企业建筑市场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常建〔2018〕81号

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定期组织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取得了很好的实效。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业企业建筑市场综合考核工作,使综合大检查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维护建筑市场公平正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及检查内容

检查项目:检查期间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清单由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检查内容为:《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中有关综合大检查表式涵盖内容,主要包括参建各方主体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等。

二、检查人员

引进社会人力资源,建立综合大检查人员专家库,在综合大检查时引入本行业专家作为检查组成员。常州市建筑行业协会负责建立综合大检查专家库,专家库成员由管理部门及本行业专业人员组成(专家库成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涵盖土建、安装、装饰等专业。企业专家遵循自主申报原则,需经所在企业同意(市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建筑行业协会对专家进行审核),所有专家库成员在“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http://58.216.213.180/website)进行公示。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检查组,每个检查组人员包括组长(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名、联络员1名、检查专家若干名(包括工程质量、安全、市场、监理等方面的专家)。

三、检查方式

检查组随机抽查,联络员通知受查项目部。

四、检查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六项制度

所有检查人员应敬业诚信、廉洁自律,高质量完成检查工作。

(1)廉政承诺制。所有检查人员应签署廉政承诺书(附件1),报市城乡建设局存档;被检查项目负责人应签署廉政承诺书(附件2)交检查组存档。

(2)组长负责制。每个检查组设一名组长,组长需具有宏观把控能力,掌握被检查项目的市场行为、质量、安全等综合情况,对检查工作质量负总责,要求组内所有检查人员客观、公正、规范检查;组员对具体分工检查工作质量负直接责任;所有专家应遵守工作纪律,组员应服从组长工作安排。检查工作应留有痕迹,上传照片(包括好的、差的),检查组应当场反馈检查结果,并经项目负责人在检查表式上签字确认,然后当场输入系统。每个项目的原始检查打分表(包括廉政承诺书)装入档案袋,保存至下次综合大检查。

(3)专家回避制。检查组专家应与本企业承建项目回避。

(4)奖惩公示制。表扬、批评项目在“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http://58.216.213.180/website)进行公示,公示5日。

(5)申诉复核制。市城乡建设局成立复核小组,对表扬、批评结果公示有异议以及申请复议、投诉举报项目进行复核。

(6)一票否决制

检查人、检查对象有违反廉政规定情形的,所查项目不能评为表扬。

2.严格分值控制

每个检查组应严格控制本组高分段项目数量,为使综合大检查信用考核得分更加科学、客观、公正,缩小地区打分差距,设置综合大检查信用考核得分调整系数,施工企业得分运用到诚信考核动态分采用以下计算规则:

企业每个项目动态分=企业每个项目检查得分*调整系数

调整系数=全市综合平均分/各地区平均分

全市综合平均分=Ʃ(各地区平均分*各地企业数)/Ʃ各地企业数(注:地区最高及最低平均分不参与计算)

3.严格表扬、批评产生程序

各检查组按照《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要求控制拟推荐表扬、批评项目。

(1)数量控制

综合表扬、单项表扬项目数量严格按照《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之规定:市级综合表扬项目数量控制在全市受检项目总数的3%以内,各辖市(区)综合表扬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区级综合表扬项目数量控制在区受检项目数量的3%以内(不含市级表扬项目);市、区单项表扬项目数量均控制在本地区受检项目总数的5%以内。

(2)推荐标准

项目综合打分排名靠前,工程实体质量安全较好,采用铝模、盘扣式脚手、绿色建材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有特色做法的项目优先推荐。

(3)产生程序

市级综合表扬项目由各检查组及辖市(区)根据检查情况(打分情况、实体质量安全等)推荐,市区项目由组长(签字)推荐,辖市(区)项目由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推荐,报局建管办汇总。市区检查组每组推荐不多于2个,每个辖市(区)推荐不多于3个;市级单项表扬项目由各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打分情况、实体质量安全等)推荐,报局建管办汇总,每组推荐不多于2个。

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建工口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体讨论、投票确定表扬项目。

五、工作纪律及其他

1.所有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一律不允许向专家打招呼,一经查实按违纪查处。

2.所有被检查对象一律不得有向专家打招呼及行贿等行为,一经查实,扣除企业信用分5分。

3.检查组工作人员妥善安排工作,充分保障检查时间,认真严格检查,不走过场,检查结束后,组长负责提供书面检查总结。

附件:1-2下载

1.检查工作人员廉政承诺书

2.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廉政承诺书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