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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公布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截至2018年2月1日)的通知 常财综〔201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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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单位,各辖区财政局、物价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截至2018年2月1日)的通知》(苏财综〔2018〕2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截至2018年2月1日)的通知.pdf(点击下载)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物价局 2018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