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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第一个“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 |||||||||
各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2月3日是今年我市第一个“学习日”。本次“学习日”活动主题为“凝聚更强力量,种好人民满意幸福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月3日(周六)。 二、学习内容 1.《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 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日报》2018年1月6日1版); 2.《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人民日报》2018年1月12日1版); 3.《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在京举行》(《人民日报》2018年1月20日1版); 4.《种好人民满意幸福树 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费高云在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常州日报》2018年1月11日1版); 5.《政府工作报告——在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常州日报》2018年1月12日)。 三、学习要求 1.各单位要把全面学习贯彻市两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恰当的切入点展开学习。 2.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日”活动中的表率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日”活动,做到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并积极报送特色活动。 3.各单位学习情况请及时通过网上办公平台报市局教育训练处文管,联系人:嵇政,联系电话:81993076。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