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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 |||||||||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2021〕103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给金坛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于1月26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常州市乡村振兴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与审计处(0519-85682250)、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0519-85680709)、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19-85689158)、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0519-85681860);电子邮箱:350108221@qq.com;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3号楼B座318室邮编:213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