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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吴利叶等49人具备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常教人〔2015〕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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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有关学校: 根据常人社职〔2015〕34号文件精神,吴利叶等49人经常州市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已具备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上述人员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自2015年8月6日起算。 附件:常州市2015年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常州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