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儿童福利院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258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2〕192号
产生日期:2012-12-20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2-12-2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儿童福利院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儿童福利院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2〕192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儿童福利院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民政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办理常州市儿童福利院改扩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常民办〔2012〕2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儿童福利院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现市儿童福利院内(丽华北路155号),核定工程总建筑面积566平方米,其中:业务楼改建增加建筑面积28平方米,生活楼改建增加建筑面积154平方米,新建门卫建筑面积151平方米,新建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192平方米,车库疏散口建筑面积41平方米。室内装修总建筑面积2510平方米。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等设计,道路、无障碍通道、监控系统、绿化等配套设施按专业设计要求规范实施。 

    四、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和耐火等级均为二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暖通、节能、消防、安全、卫生等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7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31万元,其它费用36万元,基本预备费33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