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征集常州市知识产权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96/2017-00064
主题分类:知识产权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科技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知发[2017]48号
产生日期:2017-11-02
发布机构: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17-11-03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关于征集常州市知识产权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关于征集常州市知识产权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常知发[2017]48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评审工作,充实完善知识产权项目评审专家库,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常州市知识产权项目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本次征集主要包括以下四种类型专家:知识产权管理类专家、技术类专家、经济财务类专家、专利法律实务类专家。

征集范围包括在行政机关、司法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中从事知识产权管理、技术研究、财务或审计工作、法律实务类工作的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四)精通专业知识,熟悉知识产权工作和项目管理政策法规,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含5年);

    (五)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能认真、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二、专家的基本职责

    知识产权项目和课题的评审、验收;常州市专利奖评审。

    三、征集时间

    首次征集时间截止于2017年11月20日。之后常年接受申请,视情况分批审查确定。

    四、征集方式

    专家征集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知识产权局将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纳入专家库管理。

    凡有意者请提交材料:

    (一)常州市知识产权项目评审专家申报表;

    (二)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所有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于11月20日前交常州市知识产权局协调处,同时报送申报表的电子版。

    联系方式:梅宇宏  0519-85681529  497622928@qq.com

    邮寄地址:江苏省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16层,邮政编码:213022

    附件:常州市知识产权项目评审专家申报表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11月2日

常知发[2017]48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