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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管河道轮浚工程(2024—2025年)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23〕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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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你单位《常州市水利局关于上报市管河道轮浚工程(2024—2025年)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水计〔2023〕5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城区水生态环境面貌,减轻河道淤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原则同意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实施市管河道轮浚工程(2024—2025年)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对澡港河(南枢纽~关河)、老大运河(连江桥~新老京杭大运河交汇处)、南运河(老大运河~京杭大运河)、北塘河(关河~三山港)进行清淤,长度约55600米,清淤土方约150万立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12001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用地、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310-320400-04-01-458080)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