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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常自然资规发〔2022〕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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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局、金坛区局,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省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15号)、《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断〔2021〕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同时制定《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3:公平竞争审查表 附件4: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断〔2021〕2号)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