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社职〔2014〕67号
市司法局、各有关单位:
经审核,同意常州市公证、律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卢敏等3人已取得三级律师任职资格,王京金等2人已具备四级律师资格(名单附后)。
上述人员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自2014年8月17日起算。
序号
姓 名
工作单位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号
1
卢 敏
江苏怀德律师事务所
三级律师
2014020229
2
邢 辉
北京市惠诚(常州)律师事务所
2014020230
3
衡泽驹
江苏常强律师事务所
2014020231
4
王京金
江苏常弘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20140301185
5
金 科
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20140301186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