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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审计局党组关于霍超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常审组发〔2022〕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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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市、区审计局,市局各处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霍超同志任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农业农村审计处副处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子隽同志任农业农村审计处副处长,免去其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刘鸣同志涉外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上述同志职务职级任免时间自2022年6月23日局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算。
中共常州市审计局党组 2022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