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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体育局关于2015年江苏省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女子甲组)的补充通知 常体发〔2015〕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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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体育局: 2015年江苏省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女子甲组)将于8月22日—28日在常州市奥体中心体育场(新北区晋陵北路1号)举行。经省体育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 各单位于7月22日前将报名数据通过《省体育局青少年比赛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和医务章后分别寄至省体育局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91号五环大厦,邮编:210029,联系人:薛松,电话:025-51889673,传真:025-51889563);江苏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地址:江苏省江宁足球训练基地,邮编:211103,联系人:沈嶷,电话/传真:025-52709008)和常州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地址:常州市晋陵北路1号奥体中心体育场E12入口,邮编:213022,联系人:花盛,电话/传真:0519-83333017,邮箱:czjs-sport@163.com)。 二、报到 (一)请裁判长、仲裁委员和裁判员于8月20日12:00前到常州市椿庭大酒店(地址:天宁区局前街2号,解放军102医院对面)报到,联系人:方盛,联系电话:15861169991。 (二)请各代表队于8月20日到常州市大成假日酒店(地址:天宁区关河东路68号,火车站南广场东200米)报到,联系人:华怡,联系电话:15295030610。 (三)资格审查时间定于8月20日19:00开始,请各队领队准时到达赛区并参加资格审查。 (四)报到时,各代表队须向大会交验教练员注册证、运动员注册证(IC卡)、第二代含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保险证明和运动员健康证明,否则不予参赛。 三、相关经费 (一)在编人员每人每天交纳伙食费30元,空调费5元。 (二)超编人员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180元。 (三)裁判员交通费用按有关财务规定由赛会报销,不得绕道赴赛区。 (四)请各代表队报到时将应缴纳费用一次性缴清,中途离会不办理退费手续。 四、文化测试 比赛期间将对运动员进行文化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常州市体育局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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