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皇粮浜公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5-00163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5〕121号
产生日期:2015-08-06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5-08-07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完善市区绿化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原则同意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常州市皇粮浜公园工程。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常发改行服〔2015〕121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皇粮浜公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常州市皇粮浜公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15〕19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市区绿化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原则同意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常州市皇粮浜公园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位于龙江路高架和中吴大道快速路交叉口东南角,包括童子河水域、皇粮浜水域及两岸绿地,规划用地面积246700平方米(含水体面积6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铺装工程、绿化、水系、附属设施等工程。

    1、土方工程。包括挖方124670立方米、土方回填137590立方米、河道清淤110000立方米等工程。

    2、铺装工程。包括自行车路(含沥青路面10223平方米、花岗岩收边2362平方米等)、泥结碎石步道(含泥结碎石路面1521平方米等)、透水混凝土步道(含透水混凝土路面1680平方米等)、临城市步道(含混凝土路面15575平方米、异形混凝土预制块4769米、花岗岩路缘石1356米、预制混凝土坐凳1648米等)、停车位(含混凝土植草地坪2364平方米等)、活动场地(含混凝土路面942平方米、白色碎石散铺450平方米等)、运动场地(含网球场2610平方米、篮球场206平方米、足球场1055平方米、滑板场760平方米、其它铺装531平方米等)、条石亲水节点61立方米、块石卵石碎石亲水节点1534平方米、沙滩节点2500平方米、汀步339平方米、广场铺装(含清水混凝土7162平方米、塑胶场地改造5116平方米等)等工程。

    3、绿化工程。包括乔木18237株、地被223632平方米、绿地177747平方米、绿地种植及移植9217平方米等工程。

    4、水系工程。包括外河水系(含外河驳岸3800米、外河树岛驳岸2684米)、内河水系(内河水岸缓坡1240米、内河净化水系16513平方米等)等工程。

    5、附属设施工程。包括管理用房400平方米、双层配套建筑3841平方米、水上游憩平台1088平方米、穿越体验栈道382米、游船码头3个、自行车亭14座、厕所2座、景观栈桥27米、无障碍设施等工程。

    同步实施灯具、水电管线等配套工程。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2942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924万元,其它费用11884万元,基本预备费148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132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5〕11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500007号);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审〔2015〕36号);我委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