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同济中学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162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常发改〔2012〕275号
产生日期:2012-09-06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2-09-07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解决常州市同济中学校舍抗震安全问题,缓解教学用房不足的矛盾,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同济中学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2〕275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同济中学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教育局:

    你局常教计〔2012〕30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常州市同济中学校舍抗震安全问题,缓解教学用房不足的矛盾,同意常州市同济中学实施常州市同济中学扩建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建筑面积198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教学楼、综合实验楼、信息图书楼、师生餐厅、地下车库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800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和同济中学共同筹集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做好施工期间学生安置工作并形成书面方案,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一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