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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白荡河绿地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5〕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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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白荡河绿地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常建〔2015〕2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白荡河绿地工程初步设计》。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南运河以东、荆川路以西、白荡河以南、中吴大道以北,核定用地面积7970平方米,主要包括景观、绿化、附属等工程。 1、景观工程。包括土方12000立方米、厕所1座67平方米、道路及广场铺装2550平方米、驳岸及景观栏杆193米,以及售卖休息亭和景墙等。 2、绿化工程。包括绿地面积5200平方米。 3、附属工程。包括无障碍、休息和活动等设施。 同步实施给排水、供配电、照明等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形态和结构、出入口等设计。 四、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照明、安全等系统设计。 五、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46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62万元,其它费用52万元,基本预备费2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8万元。 六、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切实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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