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2021年第八批公告】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已注销告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21-00145
主题分类:公安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组配分类:其他 市公安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产生日期:2021-04-22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1-04-22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2021年第八批公告】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已注销告知
【2021年第八批公告】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已注销告知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恢复驾驶资格。下列人员的驾驶证已经被注销,在规定期限内可恢复驾驶资格。

注:信息发布之日已经办理恢复驾驶资格手续的,请忽略相关告知信息。


姓名

档案编号

准驾车型

姓名

档案编号

准驾车型

杨波

320400377954

C1

何云康

320400526557

C1F

周长德

320400001556

C1F

李治中

320400021784

C1

蒋俊华

320400069076

F

朱焕荣

320483125508

E

李仁坤

320400116062

C1

陈锁康

320482040891

F

陈可望

320400510354

C2

肖俊

320482008898

E

沈志年

320400007224

C1

周冬根

320482065867

E

高玉根

320400005375

C1

朱兴华

320481207309

D

周伯兴

320483470941

F

周春林

320481233052

E

恽才元

320483127832

F

孙建玉

320400020382

C1

袁铁成

320483303471

F

吴家炎

320400917299

C1

谢肇阑

320400977501

E

王雨英

320400915583

C5

张敖兴

320400479102

C2E

朱忠和

320481340368

C5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