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市区2019年第二季度蒸汽中准销售价格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19-00052
主题分类:物价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9〕54号
产生日期:2019-03-26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9-03-27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市区2019年第二季度蒸汽中准销售价格的通知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常发改〔2019〕54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市区2019年第二季度蒸汽中准销售价格的通知
常州广源热电有限公司:

经审核,市区热电企业2019年第一季度煤炭平均购进价格为807元/吨(5000大卡)。根据《常州市市区煤热价格联动办法》(常价管〔2010〕103号)和国家税率政策变化情况,现核定市区2019年第二季度蒸汽销售价格如下:

一、蒸汽中准销售价格为每吨193元,最高上浮幅度为10%。

二、使用脱硫、脱硝设施,并经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确认达标排放,已经取得脱硫、脱硝上网电价的热电企业,销售价格可在浮动后价格基础上另加不超过5元/吨脱硫汽价和3元/吨脱硝汽价。

希热电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降本增效,提高供汽、服务质量,积极与用户沟通,合理确定蒸汽到户价格。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