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常人社规〔2024〕1号 |
|||||||||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局各处室、事业单位: 市人社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对《关于印发<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常人社规〔2011〕3号)、《关于印发<常州市海外人才工作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常人社规〔2018〕2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