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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常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总体稳定,特制定《2022年常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常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建筑从业人员素质,通过标准化、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压降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保障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组织机构 组 长:孙 君 副组长:徐亚明、高建伟;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分管领导 成 员: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 联络员:胡 锋 三、整治范围与内容 范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 内容:施工现场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交底、实施和验收情况;起重设备安全管控情况;施工扬尘防控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1.管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的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安全管理制度,着力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重点整治:建设单位未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未在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论证以及未按方案实施,项目负责人未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到岗履职,带班检查;监理单位未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未对施工企业危大工程管控情况进行监督等;现场未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设备等危大工程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2.提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水平。深刻汲取一系列工地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建筑施工现场“三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遏制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重点整治:项目参建各方未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三区”消防安全措施、消防安全“四个一”行动落实不力;临建设施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二)遏制高处坠落事故、整治“三违”现象 3.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高发势态。督促检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编制高处作业专项方案、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改善高处作业环境、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并提高安全防护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水平。重点整治: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未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未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各类操作平台、载人装置刚性、强度、稳定性不达要求,超设计荷载使用;高处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考核和体检;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具质量不合格,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临边、洞口等处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擅自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恶劣天气和环境下,不采取可靠防护措施,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等。 4.狠抓“三违”现象整治。要狠抓“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整治,督促施工企业对照“三违”现象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违章行为真抓、严管、重罚。一是查施工企业是否开展反“三违”教育培训,使作业人员充分认识到“三违”行为的危害;二是查施工企业是否开展反“三违”自查自纠工作,并对隐患实施清单管理,逐项销号;三是查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反“三违”奖惩制度,有无奖惩台账和罚款收据,是否按制度实施。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 5.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监管。严格按照省住建厅《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市攻坚办《常州市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等相关要求,扎实开展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完善扬尘控制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积极推进绿色智慧工地建设,提高全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管理水平。 五、工作步骤 (一)危大工程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高处坠落防范、扬尘防治管理等为全年持续整治重点工作 (二)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复工安全整治(2-3月)。复工整治重点是开展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复工人员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危大工程管理、防高坠措施落实等。 2.消防安全整治(4月)。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是项目参建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三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四个一”行动落实情况;临建设施夹芯层阻燃耐火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整治(4-6月、10-12月)。建筑起重机械整治重点是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相关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现场在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状况。 4.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及防高坠整治(6-9月)。深基坑整治重点是深基坑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基坑工程监测情况等。高支模整治重点是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模架拆除以及现场安全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等。脚手架整治重点是各类脚手架的设计、交底、施工、验收、使用、检查等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等。防高坠整治整治重点是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情况;高处作业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5.冬季建筑施工安全整治(12月-次年1月)。冬季建筑施工安全整治重点是危大工程管理、防高坠、防冻防滑等措施落实及消防安全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 各属地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本地区建筑行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责任人和联络员,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其项目部要结合企业和工程特点完善落实措施,分阶段深入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严格监管执法,实施联合惩戒 各属地监管部门要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1〕31号)要求,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尤其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项目和事故责任企业,要一案双查,从严处理。 (三)推进标准化建设,落实信息化监管 各属地监管部门要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为抓手,大力推进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将所有受监工程项目纳入“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实施监管,提升信息化监管效能。 (四)强化扬尘管控,健全长效机制 各属地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扬尘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常态化监管举措,健全扬尘防治长效机制,分阶段有重点推进差别化监管,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倒逼参建各方严格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提高建筑工地绿色施工水平。 (五)及时报送信息,认真做好总结 各属地监管部门要明确专人为联络员,于今年6、9、12月底将本地区建筑施工现场专项整治情况报送至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联系人:胡锋,联系电话:86021505;在12月25日前将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至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联系人:汤国忠,联系电话:85682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