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常州中波发射台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6-00057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6〕34号
产生日期:2016-03-30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6-03-3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更好地执行中波台的相关保护规定,满足中波传播的技术条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原则同意你台实施江苏常州中波发射台迁建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常州中波发射台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6〕34号

常州广播电视台: 

    你台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常州中波发射台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更好地执行中波台的相关保护规定,满足中波传播的技术条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原则同意你台实施江苏常州中波发射台迁建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邹区镇琵琶墩村,规划用地面积533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1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发射机房(含中波发射天线)、综合楼、附属用房等。

    1、发射机房。总建筑面积424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机房大厅、控制室、天线调配室、变配电室及UPS室等;新装10kw中波发射机4部、3kw中波发射机4部、1kw中波发射机6部,新建中波天线4副。

    2、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275平方米,主要功能为值班宿舍、资料室、会议室、接待室、培训室、活动室等。

    3、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职工食堂、厨房和车库等。

    同步实施节传系统、自动化系统、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3690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459万元,其它费用1404万元,基本预备费543万元,土地征收费25499万元。资金来源由武进经济开发区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局出具的土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5〕40号);市规划局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570014号);江苏省环保厅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苏环审〔2016〕22号);我委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五、请你台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