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聋哑学校原址翻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6-00014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5〕223号
产生日期:2015-12-31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5-12-3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聋哑学校原址翻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聋哑学校原址翻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5〕223号

市教育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常州市聋哑学校原址翻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常教计〔2015〕4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聋哑学校原址翻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二、该项目位于天宁区离宫路9号(常州市聋哑学校内),核定用地面积18281平方米,办学规模24班,总建筑面积27098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21332平方米,包括保留原有宿舍楼3302平方米、教学实训楼14182平方米、幼儿园3848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5766平方米,含民防工程2000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97个。

    同步实施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出入口等设计。教学实训楼地上框架6层(局部4层),幼儿园地上框架4层,地下室地下框架1层。道路、出入口、绿化等配套设施按专业设计要求规范实施。

    四、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加强抗震措施;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地下一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抗震、节能、防雷、环保、卫生防疫等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1148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751万元,其它费用1184万元,基本预备费547万元。

    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