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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参加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的通知 | |||||||||
各辖市(区)财政局,市级预算单位,各集中采购机构,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宣传普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省财政厅近日印发了《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的通知》(苏财购〔2018〕49号),要求各地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活动,现就我市参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赛对象:各辖市(区)财政局全体人员,各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相关人员,各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全体人员,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2.参赛办法。此次竞赛于2018年8月8日启动,11月16日结束。参赛人员通过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答题,在注册时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 3.参赛组织 各辖市(区)财政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各预算单位的参赛工作。市各主管局负责组织本级及下属预算单位的参赛工作。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机构全体人员参赛。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及其他参赛对象自行参赛。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竞赛活动,做好参赛工作的组织协调,妥善安排时间节点,明确具体参赛人员,确保参赛到位;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此次竞赛为契机,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提升对政府采购的认知水平和操作能力。 4.参赛信息报送 各辖市(区)财政局负责本辖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及各预算单位参赛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各主管局负责本级及下属预算单位参赛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负责本机构参赛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及其他参赛对象自行上报参赛信息。 参赛信息务必于2018年11月20日前通过邮件方式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参赛信息包括:参赛人员所在单位、姓名、得分。 联系人:杨鲁刚; 联系电话:85681829; 电子邮箱:lgyoung@126.com。 附件: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的通知(苏财购〔2018〕49号).pdf(点击下载)
常州市财政局 2018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