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2022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申报的通知
索 引 号:MB1531591/2022-00144
主题分类:文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文广旅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文广旅〔2022〕179号
产生日期:2022-11-09
发布机构:市文广旅局
发布日期:2022-11-1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关于2022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申报的通知
关于2022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申报的通知

常文广旅〔2022〕179号

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文化馆: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鼓励和扶持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传承利用,服务和推动常州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申请的条件

年满60周岁以上(1962年1月1日前出生)或无固定经济来源、生活确有困难的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1000元(本通知申报截止日期前已经去世的除外)。本项补助不包括国家级和省级代表性传承人。

二、资金使用方向及开支范围

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等各项传习传播活动。

三、工作要求

1. 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摸底工作,

如实填写传承人的个人情况。

2. 各地区、各单位申报表于2022年11月20日前报送市文广旅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联 系 人:徐佳杰

电    话:13775058071

邮箱:120503476@QQ.COM


附件: 2022年度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费申报表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单位同意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