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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申报的通知 常文广旅〔2022〕1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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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文化馆: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鼓励和扶持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传承利用,服务和推动常州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申请的条件 年满60周岁以上(1962年1月1日前出生)或无固定经济来源、生活确有困难的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1000元(本通知申报截止日期前已经去世的除外)。本项补助不包括国家级和省级代表性传承人。 二、资金使用方向及开支范围 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等各项传习传播活动。 三、工作要求 1. 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摸底工作, 如实填写传承人的个人情况。 2. 各地区、各单位申报表于2022年11月20日前报送市文广旅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联 系 人:徐佳杰 电 话:13775058071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单位同意对外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