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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王玲娜等3人已具备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常人社职〔202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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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苏药监人〔2021〕89号),经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常州市食品药品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王玲娜已具备主任药师资格、常州市食品药品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薛平已具备副主任中药师资格、江苏巨邦制药有限公司魏松已具备副主任药师资格。 上述人员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自2021年11月10日起算。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