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武进区国家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迁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140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3〕104号
产生日期:2013-06-05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3-06-06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江苏华源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武进区国家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初步设计》。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常发改行服〔2013〕104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武进区国家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迁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市武进区国家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迁建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武发改〔2013〕7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华源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武进区国家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初步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武进区湟里镇桃园路南侧、湟里工艺美术厂西侧、武进区地方税务局第十一税务分局东侧,用地面积4767.6平方米。核定工程总建筑面积1743.6平方米,为框架3层,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等办公业务用房和票据用房、纳税人档案室及资料室、服装库房、征收服务大厅等税务专业用房。同步实施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节能等配套设备和设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等设计。  

    四、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二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节能、消防、安全、卫生、防雷等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76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08万元,其它费用91万元,基本预备费70万元。

    七、请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切实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