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2013〕126号
溧阳市住建委,金坛市住建局,武进区住建局,新北区城建局,戚区建设局,各有关建设、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秩序,建立健全监理企业诚信体系,提升建设监理企业综合素质营造诚实守信的竞争环境,现将《常州市监理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常州市监理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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