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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常州市2022年上半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公告 常财购〔2022〕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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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财政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市各相关单位,市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面提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常财购〔2021〕18号)文件要求,现将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2年上半年执业情况(基本情况、业务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予以公告,各相关预算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采购实际情况,择优选择代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第十一条第二款“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涉及公告中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数不足5人的,自发文之日起不得受理新的政府采购项目,请上述机构及时将相关情况及整改报告报市级财政部门。 联系人:杨鲁刚;电话:85681829。 附件:常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公告表(2022年1月至6月).pdf(点击打开) 常州市财政局 2022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同意对外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