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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举办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的通知 常财购〔2022〕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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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财政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各市级预算单位,各集中采购机构,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2022年6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合中国财经报社共同举办“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的通知》(苏财购〔2022〕58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与活动对象 各辖市、区财政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全体人员,各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相关人员,各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全体人员,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二、参与活动办法 (一)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 知识竞赛自2022年6月29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活动方案详见附件。 (二)“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政府采购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征文活动 征文活动采用电子邮件投稿方式进行。征文启事详见附件。 三、参与活动组织 各辖市、区财政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各预算单位参与宣传活动。市各主管局负责组织本级及下属预算单位参与宣传活动。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机构全体人员参与宣传活动。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及其他参赛对象自行参与宣传活动。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积极动员相关人员参与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此次竞赛为契机广泛宣传普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提升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认知和应用水平。 四、参与活动信息报送 各辖市、区财政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负责本辖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及各预算单位参赛信息统计及征文稿件上报工作,其中:溧阳市、武进区和金坛区负责征文稿件不得少于三篇,其他市辖区不得少于两篇。相关材料报送纳入年度政府采购考核范围。 各主管局负责本级及下属预算单位参赛信息统计及征文稿件上报工作。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本机构参赛信息统计及征文稿件上报工作。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及其他参赛对象自行上报参赛信息及发送征文稿件。 参赛信息及征文稿件务必于2022年9月30日前通过发送邮件方式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参赛信息包括:参赛人员所在单位、姓名、得分。 联系人:杨鲁刚;联系电话:85681829;电子邮箱:1030186762@qq.com。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的通知.pdf(点击下载) 常州市财政局 2022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