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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常州市首批助理社会工作督导师的决定 常民人〔2018〕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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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组通〔2015〕92号)文件精神,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本土化发展,我市实施了助理社会工作督导师选拔、培养和使用计划。叶雷等10名培养对象经过为期两年的系统培训和综合考核,获得常州市首批助理社会工作督导师资格,特此命名。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推动常州市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全市广大社会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同志为榜样,牢固树立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弘扬社会工作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拼搏进取,为种好幸福树、建设明星城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常州市首批助理社会工作督导师名单 常州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 常州市首批助理社会工作督导师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万 超 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清溪村党总支副书记 叶 雷 常州工学院副教授 朱 琳 常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科员 庄亚娟 常州市武进区永定社区居民委员会书记 刘 敏 常州益工场社会组织支援中心项目部主任 孙勤毓 常州市武进区益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杨 芸 常州市天宁区同济桥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张晓君 常州市荟星社工事务所副理事长 查文瑛 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聚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梁秀香 常州市福利院副科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