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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8)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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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2018年是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清理整顿、深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年,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技能龙城”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常人社发〔2018〕9号)文件精神,现就全面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选择一批我市重点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全年完成10000名以上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目标任务。 二、工作要求 1.完善评价模式,规范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流程。依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现行评价模式进行梳理,优化、简化评价流程,使其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推行“一企一策”、“一岗一策”,完善不同企业、不同职业、不同岗位的技能人才评价个性化评价模式。 2.突出评价重点,扩大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规模。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清理整顿要求,以“正面清单”为依据,坚持政、校、企三方联动,充分依靠政府支持、职业(技工)院校资源和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通过脱产培训、工学交替、产学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力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推动企业通过自主培养和校企合作培养,做大做强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规模。 3.创新评价方式,提升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质量。坚持“企业主体、以用为本”的原则,进一步突破学历、资历和身份限制,把技能人才评价方式与企业岗位需求紧密结合,以职业能力考核与工作业绩评定为主要方法,对技能人才进行客观评价,并核发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提升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质量。 三、目标分解
四、工作安排 1.组织发动(4月-5月) 召开辖市区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推进会,交流工作经验,明确工作思路,部署2018年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全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2.落实评价企业(5月-6月) 各辖市区人社局走访相关企业,广泛征询了解企业对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需求和建议,摸排和落实2018年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单位。 3.实施评价工作(7月-11月) 各辖市区人社局会同职业(技工)院校、企业共同制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方案,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业务指导、工作推进和考核督查。 2.各辖市区人社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制订工作规划,走访摸排企业,会同职业(技工)院校、企业拟订评价方案,实施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3.各辖市区人社局按照市人社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在6月底前摸排和落实2018年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单位,填写《2018年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企业基本情况表》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人:杜尚游,联系电话89991953,13861578635。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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