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技工院校示范专业等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8-00058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人社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8)35号
产生日期:2018-03-02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8-03-15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开展2018年全市技工院校示范专业等项目评审工作
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技工院校示范专业等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8)35号

各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技能龙城”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内涵建设,决定在全市技工院校开展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项目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评选标准见附件。

二、申报数量

示范专业:在市级重点专业中择优申报1-2个。

重点专业:择优申报2-3个。

精品课程:择优申报1-2门,以专业课程为主。

教学名师:在市级专业带头人中择优申报1-2名,以专业教师为主。

专业带头人:按照在职专任教师总数2%的比例申报。

三、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1.组织申报(3月20日-4月15日)

各院校要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申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审批表(一式二份)和基本信息表(见附件)等材料,及时将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市人社局职建处,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2.专家评审(4月20日-5月10日)

市人社局将组织有关专家根据评选标准对各院校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市级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并将评审结果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在全市技工院校开展“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评审活动,是加强技工院校内涵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院校要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强化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打造一批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带动院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

2.确保质量

评审工作涉及资料多、任务重、要求高,各院校要精心准备,实事求是,切实推荐好的专业、课程和老师,按时、保质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陈俊、徐建忠,联系电话:85682017。

邮 箱:782323027@qq.com

附件:(查询附件请点击)

1.常州市技工院校示范专业(重点专业)评选标准

2.常州市技工院校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申报审批表

3.常州市技工院校精品课程评选标准

4.常州市技工院校精品课程申报审批表

5.常州市技工院校教学名师评选标准

6.常州市技工院校教学名师申报审批表

7.常州市技工院校专业带头人评选标准

8.常州市技工院校专业带头人申报审批表

9.常州市技工院校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申报材料基本信息表

10.常州市技工院校精品课程申报材料基本信息表

11.常州市技工院校教学名师申报材料基本信息表

12.常州市技工院校专业带头人申报材料基本信息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