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96/2014-00049
主题分类:科技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教育、科技 市科技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科发(2014)153号
产生日期:2014-08-12
发布机构: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14-08-13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关于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常科发(2014)153号

各辖市、区科技局,局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迅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江苏昆山“8.2”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青奥会平安顺利举办,现就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盯住人。在办公楼层内若发现可疑人员应主动询问,发现情况立即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告,或通过局办公室转报。对门卫保安打来的有关来访人员的问询电话,要注意识别并由受访当事人亲自确认,防止不法分子假冒来访人员混入行政中心。局机关办公楼层日常巡查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二要防住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行政中心大院,禁止吸游烟或乱扔烟头。禁止在办公楼层使用电水壶、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超过保质期或破损的电器设施设备要及时更换。午餐时间或外出离开办公室的,请自觉关闭电脑、电灯、电风扇、空调等设备,下班或节假日请自觉关闭电源。办公场所内应保持干净、整洁、通风,避免纸张、树叶等杂物与电器设备设施直接接触。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局机关办公楼层由局办公室负责,各办公室内日常安检工作由所在处室负责。
    三要管住车。请驾驶员务必加强安全行车意识,避免疲劳驾驶,在行政中心大院内切记限速行驶、凭证出入。杜绝公车私用,节假日自觉将公车封存在单位。日常用车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由驾驶员负责,局办公室负责监督和保障。
    四要守住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做到人人有责、环环紧扣,确保一方平安。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