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常州市财政局 市委巡察办关于组建全市巡察工作财会专业人才库的通知 | |||||||||
各辖市(区)委巡察办、财政局,市各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市巡察工作,增强市委巡察工作力量,进一步优化巡察干部队伍结构,持续提升巡察质效,决定组建巡察工作财会专业人才库,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财会专业人才库组成 巡察工作财会专业人才库拟由70人组成。其中,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40人,市属企业财会人员10人,市场化财会人员(中介机构)20人。 二、财会专业人才库成员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能胜任巡察工作需要; 3.有较强的财务专业素质,有长期从事相关工作经历; 4.自觉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和其他规章制度。 三、选拔程序 1.各相关单位推荐优秀财会人员,填报巡察工作财会专业人才库登记表,报送市财政局; 2.市委巡察办、市财政局在推荐人员中进行筛选,择优选择入库。 四、相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员选拔工作,落实责任,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财会人员推荐出来。 2.各相关单位要于10月20日前将巡察工作财会专业人才库登记表报送至市财政局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吴平;联系电话:85681882。邮箱:995386605@qq.com。 常州市财政局 中共常州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