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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考培训单位(机构)质量管理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5)1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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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培训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考培训基地建设,规范培训考核工作,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工考培训单位(机构)综合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2015年7月至9月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考培训单位(机构)进行质量管理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内容 检查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培训单位(机构)开展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的情况;各培训单位(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工勤人员及所在单位对培训考核工作的反映评价等。主要项目有:机构设置、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教学管理、培训与实训条件、师资结构、历次检查评估整改落实情况等。 二、检查评估工作安排 检查评估工作分培训单位(机构)自查自评、市人社局工考办检查评估两个阶段进行。检查评估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查看档案资料和场地、实地走访等形式,全面听取参训人员、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1.培训单位自查自评(7月底至9月10日) 各培训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2.市人社局工考办检查评估(9月中旬) 各培训单位在自查自评基础上,由市人社局工考办组织检查评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三、检查评估要求 1.检查评估工作是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技能培训考核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以文件资料、统计报表、业务记录为依据,认真组织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2.各培训单位根据质量管理检查评估工作要求,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查工作实施方案。 3.为确保市质量管理检查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各培训单位在9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准备书面自查工作领导小组、自查工作实施方案各1份,自查报告6份,质量管理检查评估表2份。 四、检查评估程序 1.听取培训单位负责人介绍自查情况。 2.检查培训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台账、历年培训考核资料。 3.现场查看培训考核软硬件、设施设备及条件。 4.历次检查评估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5.由检查评估小组对照质量管理检查评估要求,进行综合检查评估。 6.市检查评估工作结束后,向各培训单位反馈书面质量管理检查评估结果。 五、检查评估时间 各培训单位具体检查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电话 市人社局工考办 王春 85681909 13775025767 附件: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考培训单位(机构)质量管理检查评估表(查阅附件请点击)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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