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经信党[2014]15号
委各直属单位、各处(科)室:
经研究决定:
康朝志同志任市经信委企业信息化处处长,免去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处长职务;
刘宁同志任市经信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主任科员(保留正科职待遇),免去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产业与合作处)处长职务。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