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中科院智能科学技术应用研究院室内装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6-00031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6〕13号
产生日期:2016-01-21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6-01-22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整合你院下属研究力量资源,满足常州光电技术研究所、常州数控技术研究所集中进行科研工作的需要,原则同意由你院负责实施江苏中科院智能科学技术应用研究院室内装饰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中科院智能科学技术应用研究院室内装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6〕13号

江苏中科院智能科学技术应用研究院:

    你院报来的《关于报批江苏中科院智能科学技术应用研究院楼层装修项目的请示》(苏中智院〔2016〕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整合你院下属研究力量资源,满足常州光电技术研究所、常州数控技术研究所集中进行科研工作的需要,原则同意由你院负责实施江苏中科院智能科学技术应用研究院室内装饰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对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提供你院使用的大楼(原现代工业研究院)二层、三层、五层南部分区域进行室内装修,装修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装修完成后作为你院及常州光电技术研究所、常州数控技术研究所等单位联合科研业务用房。

    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2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20万元,其它费用18万元,基本预备费12万元。资金来源由你院筹措解决。

    四、请你院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