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核验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1X/2017-00015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交通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交港〔2017〕10号
产生日期:2017-07-19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17-07-26
废止日期:2017-07-19
内容概述: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8号)相关条款之规定以及省厅相关通知精神,结合常州港各单位《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截止日期,为确保2016—2017年度《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核验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我局拟于近期组织开展今年的《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工作(今年新申领的不参加核验),核验完成后相关材料报省厅港口局备案,《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送省厅盖章确认。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常交港〔2017〕10号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核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8号)相关条款之规定以及省厅相关通知精神,结合常州港各单位《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截止日期,为确保2016—2017年度《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核验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我局拟于近期组织开展今年的《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工作(今年新申领的不参加核验),核验完成后相关材料报省厅港口局备案,《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送省厅盖章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的主要内容

港口设施保安组织机构;港口设施保安主管及相关人员是否具备履行其职责的知识和能力;港口设施保安设备状况及运行情况;港口设施保安通信状况;港口设施保安规章制度、工作台账及实施情况(制度、台账参考目录样式见附件5、6);港口设施保安训练情况;《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所确定保安措施及程序的落实情况;港口设施保安事件发生及应对情况;《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的年度调整情况;其他与港口设施保安工作有关的事项。

二、港口设施经营人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申请书(式样见附件1);

2.《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正、副本;

3.港口设施保安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应全面反映上年度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的落实、保安组织机构、保安主管及相关人员培训、保安设备状况及运行、保安通信状况、保安规章制度完备性及实施等情况,以及港口设施保安训练情况、保安事件发生情况及记录、保安计划修改记录、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报告由港口设施保安主管负责编写,港口设施经营人或管理人盖章确认。

4.港口设施保安主管及相关人员具备履行其职责的知识和能力的证明;

5.港口设施保安自评表(按“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年度核查考评细则”要求自评,式样见附件2);

6.港口设施保安训练情况相关资料;

7.港口设施保安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相关证明;

8.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采用A4纸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三、核验方法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采取“静态、动态、岗位”核验相结合的方法,对申请年度核验的港口设施开展全面综合核验。

静态核验根据“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年度核查考评细则”要求,在港口设施经营人或管理人自评的基础上,逐项核查进行评分,核查总分达到850分为合格。

动态核验根据有效的《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现场检验港口设施对保安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人员、措施是否在限定的时间内落实到位。具体核验科目,由我局根据港口设施的具体情况确定。

岗位核验根据保安主管、港口设施其他保安人员履行其职责的知识和能力要求,采取现场书面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对象主要为港口设施保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万吨级(含万吨级)以上的港口设施至少测试6人。

附件:1.《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申请表

2.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年度核查考评细则

3.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年度核查考评细则汇总表

4.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综合核验情况记录表

5.港口设施保安管理规章制度参考目录

6.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台账参考目录

7.《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申请材料封面模板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申请表



申请人



港口设施名称



证书号



证书签发日期



港口行政

管理部门



根据《港口设施保安规则》规定,现提出核验申请,相关材料附后,请予审核。

                             申请人:

                            (盖章)

                                        年   月   日

港口行政

管理部门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交通

(港口)

主管部门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年度核查考评细则

单位:

项目

标准分

核查内容

核查办法及评分标准

自查分

核查分

扣分及原因

一、港口设施保安基础工作

150分

(一)组织机构健全

(30分)

1.        港口设施保安组织不健全、不适应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的需要(主要考察保安组织负责人的职位和组成人员的合理性),扣20分;调整不及时,扣10分。

2.      港口设施保安主管未按规定程序选任,扣20分;未配备助理保安主管,扣10分。

3.      港口设施保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保安主管及协助保安主管工作的其他人员不明确在港口设施保安工作中的职责,每发现1人次(采用抽查的方式),扣10分。







(二)规章制度完善

(30分)

1.      未建立规章制度,扣20分;不健全,每缺一项扣5分。(制度要求详见附件5)

2.      未在本单位办公区域内适当位置设置保安组织、职责、运行制度等内容展板,扣10分。

3.      未根据保安工作的发展要求和本港口设施落实保安计划的需要,对规章制度作及时修缮,发现一项扣10分。

4.      规章制度未通过适当的形式发布、员工不了解,扣10分。







(三)教育培训到位

(30分)

1.      能够证明具备港口设施保安履职能力的人数不符合《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要求(万吨级以上泊位6人、万吨级以下泊位3人),缺1人扣20分;分管安全的经理未参加培训,扣20分。

2.      未建立年度培训计划(重点是内部培训计划),扣10分。

3.      未按培训计划开展培训,扣20分;培训没有效果,港口设施员工对保安知识和本港口设施保安计划中的重要措施不了解,发现1人次扣10分。(检查采用随机询问、现场书面答卷等方式)。

4.      未对港口设施保安主管和保安重要岗位上的人员开展继续培训和提供继续培训机会,扣10分。







(四)评估报告和保安计划修订及时

(30分)

1.港口设施保安主管未按规定的时间对评估报告和保安计划进行审查,并作好审查记录,各扣10分。

2.未按规定程序对评估报告和保安计划进行局部修订,各扣10分。

3.评估报告和保安计划的局部修订未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各扣5分。

4.港口设施发生需重新评估的重大变化,未及时申请重新评估,并对保安计划进行相应的修订,年度核验不予通过。







(五)文档资料管理规范

(30分)

1.未对保安文档资料和工作台账进行规范管理,此项30分全扣。

2.未按要求整理归档工作台账,每缺1项扣5分。(工作台账要求详见附件6)







二、港口设施保安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

150分

(一)设施设备按照评估报告和保安计划的要求布设到位(50分)

1.      安全防范、安全检查以及出入口控制等设备等未按照本港口设施的评估报告和保安计划的相关要求布置到位,每发现一项扣10分。

2.      围墙、栅栏等实体防范类的设施未按照本港口设施评估报告和保安计划布置到位,每发现一项扣10分。

3.      现有的设施设备不符合港口设施保安工作要求,未增加投入,对设施设备进行持续改善,视情扣10—20分。







(二)设施设备管理规范

(50分)

1.      设施设备应有专门部门或人员管理,没有规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进行专门管理的,有一项扣10分。

2.      对设施设备有定期或不定期的维护制度,未建立维护制度的,有一项扣10分。

3.      设施设备维护到位,现场检查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一项不完好扣10分。(扣分不以设备设施的种类为标准,而是以单个设施设备的完好为标准,如视频监控设备,一个探头损坏扣10分,合计扣分,直至此项50分全部扣完。

4.      设施设备维护和修缮有记录,没有记录的,有一项扣10分。







(三)通信联系方式畅通

(50分)

1.      港口设施保安主管和助理保安主管能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不能保持的,发现一人次扣10分。

2.      港口设施保安组织(详见保安计划)的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备有有效的通信录,且做到保密,没有有效的通信录扣10分;电话号码不准确,每发现一例扣10分。

3.      港口设施保安岗位人员不熟悉港口设施保安主管联系方式,发现一人扣5分。

4.      港口设施保安主管和领导小组组长联系方式变化,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备,不按规定报备,发现一人次扣10分。

5.      港口设施保安主管和助理保安主管不熟悉与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相关的外部通信联系方式(含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口岸查验部门、公安机关等,详见保安计划),每发现一人次扣5分)。







三、通道出入口和限制区域的管理

150分

(一)通道和出入口管理

(80分)

1.      各出入口建立保安管理规定,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未建立保安管理规定的,缺一处扣10分;未公示的,每发现一处扣10分

2.      正常使用的入口和通道设置保安岗亭,未设置每处扣10分;其它入口和通道在不使用时应有效关闭,未有效关闭,每处扣10分。

3.      未建立进港人员身份查验制度,未对临时来访人员进行登记的,扣10分。

4.      未对进港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及进港车辆车载物品等进行一般性检查,每发现一次,扣10分。

5.      栅栏或围墙的两侧没有足够无障碍区域便于保安人员了望、观察,每发现一处,扣10分。







(二)港口设施保安限制区域的管理

(70分)

1.建立完善的限制区域管理制度,未建立扣10分,不完善的,扣5分。

2.评估报告中确定的限制区域应有明确标识,并有醒目的中英文标识指明进入此类区域是受限制的,没标识的,扣10分。

3.限制区域的入口在使用时由保安人员加以守卫,在不使用时应有效关闭,使用时没有人值守,每发现一处扣10分;在不使用时未被有效关闭,每发生一处,扣10分。

4.在限制区域及其内部,未安排保安人员按要求进行巡逻并做记录的,扣10分。

5.限制区域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未佩戴标识,每人次扣10分;非限制区域内的工作人员(包括来访者)进入限制区域未佩戴相关标识,每人次扣10分。







四、货物装卸活动和船舶港口服务业活动的管理

150分

(一)货物装卸活动的管理

(100分)

1.      未在港口设施的入口处建立货物检查制度、保安人员未对进港货物进行验货、验单,确保货、单相符,扣20分。

2.      未在货物装卸作业之前或期间,采用目视和物理检查或其他扫描、检测设备与手段和方式,对货物、货物运输单元和货物存放区进行常规检查,扣20分。

3.      未建立和执行货物收发、保管记录及装卸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和危险货物记录清单,扣20分;资料不全,扣10分。

4.      未在港口设施入口处设置经检查有疑问货物留滞区,以便实施更进一步的检查,扣20分。

5.      港口设施保安主管不能全面了解所存放、装卸货物的种类、危险有害特性、应急措施及其在港口设施内的存放地点及其相应的安全措施,扣10分。







(二)船舶港口服务业活动的管理(50分)

1.      允许无《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服务经营商进入港区开展活动,每发现一次扣20分。

2.      发现船舶物料未经检查、未经预订而被船舶接受的,每一次扣10分。

3.      未做好船舶物料供应相关保安记录,扣10分。

4.      港口经营人或者管理人未与到港船舶港口服务业经营商签订保安协议,每一个未签单位扣10分。

5.      在港口设施的入口处,未对船舶物料采用目视和物理检查方式进行检查,每发现一次,扣10分。







五、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的整改

100分

(一)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50分)

1.      通过训练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查找薄弱环节,每年不少于6次(以检查记录等为准),每缺一次扣10分。

2.      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保安隐患,每一项扣30分。

3.      做好新发现的薄弱环节的记录,未记录的,扣10分。







(二)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的整改(50分)

1.      《港口设施保安计划》中确定的薄弱环节,有规定整改时间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每一项扣10分;确定持续改善的项目,未做到持续改善的,每一项扣10分。

2.      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考评检查过程中提出的薄弱环节、整改事项以及本港口设施在自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没有按期落实整改的,每一项扣20分。

3.      对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整改事项,没有反馈意见的,每一次扣10分。







六、港口设施保安训练演习

100分

按要求组织保安训练

(100分)

1.      制订保安训练方案,并于正式开展训练前二十个工作日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未编制训练方案,扣10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扣10分。

2.      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且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训练,少一次,扣50分。

3.      港口设施经营人或者管理人不参加或不配合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保安演习,每次扣50分。

4.未按训练预案开展训练、且过程简单,每次扣20分。

5.未对训练过程进行详细记录,每次扣10分;没有影像资料,每次扣10分;没有评估和总结的,每次扣10分。

6.对训练过程中发现的缺陷或问题未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每次扣20分。







七、保安事件预防及应对

100分

(一)依据保安计划细化应急反应程序

(50分)

1.      依据保安计划应细化、完善应急反应程序。未细化、完善应急反应程序的,扣10分。

2.      应急反应程序涉及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明确其职责。不明确的,每人次扣10分(采用抽查的办法)。







(二)保安事件的应对

(50分)

1.      人员、车辆撤离路线和集合地点的标识未在适当、醒目的位置标注,扣20分。

2.      未建立保安事件报告程序,扣10分。

3.      港口设施工作人员不熟悉报告程序,每人次扣10分(采用抽查询问的方式)。







八、年度核验和保安管理费

100分

(一)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规范(50分)

1.      港口设施经营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时提出核验申请扣20分。

2.      对上年度核验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未按时整改落实的,扣20分。

3.      核验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被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退回2次(不含2次)以上的,扣20分。

4.      核查、核验汇报未采用PPT形式的,扣10分。







(二)港口设施保安费收取使用规范

(50分)

1.      未按规定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扣50分;少收、多收或漏收,每项扣10分。

2.      未建立规范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收支台账,不接受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扣20分。

3.港口设施保安费未按规定使用的,发现一例扣20分。







附件3

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年度核查考评细则汇总表

港口设施:              经营人或管理人:          保安主管:         符合证书编号:

  项目



分值

1

2

3

4

5

6

7

8

总分

港口设施保安基础工 作

港口设施保安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

通道出入

口和限制

区域的管理

货物装卸活动和船舶港口服务业活动的管理

薄弱环节

和存在问

题的整改

港口设施保安训练

保安事件预防和应对

年度核验

和保安费

管 理

满分

150分

150分

150分

150分

100分

100分

100分

100分

1000分

自查分



















自 查

意 见



单位负责人(签章):                      日期:

核查分



















项 目

核查人

签 名



















核 查

意 见



核查专家组负责人(签章):                 日期:     

附件4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综合核验情况记录表

被核验设施名称

证书编号

单位名称

港口行政管理机构

核验地点

核验时间

静态核验内容:

静态核验主要情况记录:

静态核验评分:

现场动态核验内容:

动态核验情况记录:

岗位核验主要情况:

岗位核验平均得分:

核验工作组意见

核验工作组人员签名

附件5

港口设施保安管理规章制度参考目录

港口设施保安管理规章制度是指港口设施为开展保安工作而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通常情况下,应建立经营人或者管理人下列规章制度。

一、保安工作人员职责

1.保安主管岗位工作职责

2.保安主管助理和其他与保安工作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3.保安领导小组组长和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

4.通道与出入口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5.限制区域和要害部位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6.港区或码头巡逻保安岗位职责

7.安全保安督察岗位职责

8.保安行政文员(接触到保安资料的打字员、档案管理员等)工作职责

9.保安培训人员工作职责

10.办证文员工作职责等

二、保安管理制度

1.行政大楼保安管理规定

2.通道与出入口管理规定(人员、车辆进出港区、码头管理规定)

3.限制区域和要害部位管理规定

4.港区、码头保安巡检管理规定

5.非本单位员工进出港区、码头管理规定

6.外来务工人员和临时性在港区、码头工作的人员管理规定

7.保安人员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8.保安信息和保安事件报告制度

9.保安事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10.保安设施设备(详见保安评估报告港口设施现有保安体系章节,大体分为安全防范、安全检查、信号通讯、入侵探测、出入口控制、实体防护等六类)管理规定

11.辅助设施设备设施(详见保安评估报告辅助生产设备设施章节,主要包括供水、供电、照明、消防、供油、自动控制、通讯、助航、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办公系统等)管理规定等

三、其他保安管理制度

1.保安人员的条件规定以及保安人员新入职、调岗、离职管理规定

2.保安人员守则

3.保安工作稽查规定

4.保安人员考核制度

5.登外轮工作人员管理规定等

四、与保安工作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检查制度

3.事故管理制度

4.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5.生产设备、设施装置检修、保养管理制度

6.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9.货物装卸作业船舶安全检查规定

10.事故应急反应程序等

附件6

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台账参考目录

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台账是指实施保安计划以及开展保安工作情况的记载。通常情况下,港口设施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建立以下几类工作台账。

一、港口设施保安组织体系

1.保安组织结构图

2.人员分工和职责

3.保安主管综合资料(包括个人简历、推荐表、确认意见等)

4.工作制度和会议记录

5.有关机构建立和人员调整的文件通知

二、港口设施保安人员资质和培训

1.保安岗位人员名录和证书复印件

2.内部培训计划、记录

3.其他相关培训记录

三、港口设施保安设施设备状况

1.保安设施设备状况(用图、表、照片等加以说明)

2.辅助生产设施设备现状(用图、表、照片等加以说明)

3.保安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4.辅助生产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5.保安设施设备维养记录

6.辅助生产设施设备维养记录

注:保安设施设备详见评估报告港口设施现有保安设施设备章节,辅助生产设施设备详见评估报告辅助生产设施设备章节。

四、港口设施保安规章制度

详见附件3:港口设施保安管理规章制度要求清单

五、港口设施保安训练

1.训练工作计划

2.训练方案

3.训练记录

4.训练评估

5.训练总结

6.训练后续整改记录

六、港口设施保安措施和程序的落实

1.薄弱环节整改记录

2.其他各项措施和程序落实记录

七、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和保安计划修订

1.修订规定(含程序)

2.修订记录(含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记录)

八、交换和提供《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记录

1.交换《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记录

2.提供《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记录

九、港口设施保安工作评价

1.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计划(一般情况下,为年度工作计划)

2.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总结(一般情况下,为年度工作总结)

3.港口设施保安自查记录

4.接受上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检查记录

5.上级港口行政管理下达的整改记录

6.受到表彰记录(包括个人和集体)

十、《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

1.港口设施保安年度工作PPT汇报材料

2.申请材料和核验通过材料

3.整改通知和整改情况

4.核查记录(含影像资料)

5.核验记录(含影像资料)

十一、港口设施保安工作交流

1.外出考察学习记录

2.接待来访记录(含国际交流)

十二、港口设施保安法律法规、重要文件和资料

1.国际公约以及国际海事组织发布的重要文件

2.国内法规

3.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规定、规则、通知等

4.各级会议的重要资料

十三、港口设施保安协议

十四、港口设施保安声明

十五、向上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告、请示、报备资料

十六、保安事件记录

附件7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

港口设施:******(按保安符合证书上填写)

港口设施经营人:******(公司全称)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签发日期:****年**月**日

港口设施保安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