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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等关于表彰首届常州市“百名诚信之星”、“十大诚信标兵”的决定 | |||||||||
各辖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经信(发)局,信用办,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工商联,消费者协会,私营个体(民营)经济协会,市私个协会直属分会: 近年来,全市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四个全面”总方略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大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扎实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涌现出一大批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的诚信企业和诚信个人,为推动常州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促进“诚信常州”和诚信建设制度化,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信用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消费者协会、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组织开展了首届常州市“百名诚信之星”、“十大诚信标兵”推选活动。经基层推荐、诚信记录核查、审核公示、公众投票、组委会审定,决定授予马国良等同志首届常州市“百名诚信之星”称号,授予王敏其等同志首届常州市“十大诚信标兵”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诚信建设中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争取更大成绩。希望全市企业和个人要学习先进、见贤思齐,积极投身诚信建设,促进自身健康发展。各地各部门要以推选、表彰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大力宣传诚信建设先进典型,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主动适应新常态,努力为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常州市信用办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总工会
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常州市消费者协会
常州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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