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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常教组〔2020〕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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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关于徐红等同志任职的批复》(常委〔2020〕152号)和《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王和金等同志免职的批复》(常组干〔2020〕85号),经研究决定: 徐红同志任常州开放大学副校长,免去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刘洪亮同志任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戴卫银同志任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吴栋同志任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常州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邓勤同志任常州市第二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免去常州市第三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职务; 周敏同志任常州市第三中学党委书记、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常州市田家炳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副校长职务; 俞群祥同志任常州市第三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副校长(兼)、常州市戚墅堰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王和金同志常州开放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岳凤歧同志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李振亚同志常州市第二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职务; 免去欧群同志常州市第三中学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朱志平同志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2020年8月17日市委常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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