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2023年第三十七批公告】关于校车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索 引 号:014109605/2023-00453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市公安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产生日期:2023-11-10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3-11-10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2023年第三十七批公告】关于校车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2023年第三十七批公告】关于校车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我市存在校车驾驶人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现将校车驾驶资格作废的信息公布如下:


姓名

档案编号

校车驾驶资格作废日期

包新明

320400073598

20231020

徐祗辉

320401412497

20231020

高坚钢

320400163773

20231009

范玉秀

320400125480

20231030

周冬根

320481278037

20231030

孙伟民

320400007578

20231018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