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同意江苏理工学院商学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315/2013-00032
主题分类:人才工作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人社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3〕31号
产生日期:2013-02-06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3-02-07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同意江苏理工学院商学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关于同意江苏理工学院商学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批复

常人社发〔2013〕31号

     

    

江苏理工学院商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的请示》已悉。经审核,材料、场地基本符合职业培训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举办职业技能培训。

    二、培训工种:人力资源管理师。

    三、培训等级:三级、二级。

    四、招生范围:常州地区。

    望你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培训,做好开班前申报备案等工作在办学过程中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为我市培养更多的优秀技能人才做出贡献。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