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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江苏理工学院商学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批复 常人社发〔2013〕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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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理工学院商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的请示》已悉。经审核,材料、场地基本符合职业培训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举办职业技能培训。 二、培训工种:人力资源管理师。 三、培训等级:三级、二级。 四、招生范围:常州地区。 望你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培训,做好开班前申报备案等工作在办学过程中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为我市培养更多的优秀技能人才做出贡献。
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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