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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常州市创新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常工信创新〔2023〕2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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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根据《常州市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办法》(常工信创新〔2023〕93号)相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常州市创新产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首台(套)重大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和其他先进制造业创新产品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指南。 二、申报条件 1.生产和制造商为在本市行政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2.诚信经营、依法管理和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3.项目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申报程序 1.企业自愿申报。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报送至所在辖市(区)工信(经发)局。材料装订要求:使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按前申报书、后附件材料(应附清单)于左侧胶装成册。 2.辖市(区)择优推荐。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审核通过的材料,行文上报至市工信局(请示件纸质1份),并附创新产品申报材料(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稿)、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3.受理时限。企业书面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辖市(区)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 附件:1. 2023年常州市创新产品申报指南 2.常州市创新产品申报书 3.承诺书 4.常州市创新产品推荐汇总表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