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常州市城西片区部分规划河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17〕16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河道网络,提升区域防洪排涝能力,原则同意由你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处实施常州市城西片区部分规划河道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城西片区,包括皇粮浜、小仓浜两条河道。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绿化和相应的配套工程。
1、河道工程。皇粮浜南起中吴大道,北至清潭西路,位于陈度南路以东并与之平行,规划河道蓝线宽20米,全长775米;小仓浜西起陈渡南路,东至车厂路,位于紫荆西路以南并与之基本平行,规划河道蓝线宽20米,全长369米。沿河道两侧实施格宾生态驳岸和景观栏杆等工程。
2、绿化工程。新增绿化总面积17119平方米,其中:陈渡南路与皇粮浜之间新建绿化面积1055平方米,紫荆西路与小仓浜之间新建绿化面积6569平方米。
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河底标高均为-0.90米;设计常水位均为1.50米;压顶标高均为2.50米;抗震设防烈度均为7度;设计使用年限均为30年。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4389万元,其中:征地、杆线迁移1239万元,河道、绿化等工程投资315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西地区综合改造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7〕32号、常国土资函〔2017〕17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7000012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六、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17-320404-48-01-303792)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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